(1)在本报刊登广告,须按《广告法》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本报对广告内容、文字及设计图形有删改和拒绝刊登权。
(2)
广告刊期和版位由本报根据刊户要求以及广告性质、内容和缓急程度统一安排,指定时间或版位加收
10% 。否则,本报可调整原订刊期、版位。特殊规格广告加收 10% 。
(3)
广告认刊后,必须于见报前一天交付广告费,未按期交款的,本报有权推延刊期。
(4) 广告收稿后,如刊户因故要求停刊,需付一次广告费的 20%
作为排版补偿。
(5)
需由本报设计的广告稿件,请在广告见报前三天将广告原稿或拷盘送至本报广告部;不需本报设计的广告稿件,请在见报前两天送到本报广告部。未按时送到的,本报不保证原订刊期,责任由刊户负责。本报印刷网线:黑白
100 线,彩色 150 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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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 用 E-mail 发送的广告,请来电或传真确认。 E-mail
附件大小应在 3 兆以下,可以使用 rar
的格式压缩。半版以上(含半版)广告为了保证质量请您将原件或拷盘直接送到广告部。
(7) 客户自行设计广告请注意(自行出胶片除外):
A.本报排版软件为方正飞腾 4.0 ,已知飞腾 3.0 版在 4.0
中有掉字的可能,请尽量注意或升级您的方正飞腾排版软件至 4.0 版。
B.Freehand 软件设计的广告请转为路径并拷贝原件送到广告部。
C.如果使用 CorelDRAW 设计,请按照您所订版面规格输出成图片
*.tif 格式,分辨率彩色 300 ,黑白 200 。 |